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關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專升本選拔考試錄取工作的通知
各市招生考試中心,各招生院校:
為做好我省2020年普通高校專升本選拔考試錄取工作,確保錄取公平公正和規范有序,根據《山西省教育廳關于2020年選拔優秀應屆高職高專畢業生升入本科學習的通知》(晉教高〔2020〕1號)精神,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請遵照執行。
一、錄取組織機構與職責
我省專升本選拔考試錄取工作由省教育廳負責制定政策和招生計劃,省教育廳和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共同組織實施。錄取期間成立錄取工作領導組,負責錄取工作的組織管理,調控錄取進度,審批院校調整計劃,決定投檔原則,下達投檔指令,處理有關問題。
錄取工作領導組下設錄取綜合組、計劃組、系統管理組、錄取檢查組、聯絡組、后勤保障組。
(一)綜合組負責錄取期間的綜合協調、安全保衛工作;負責招生政策和錄取相關信息的宣傳工作,組織會議、處理文印、加蓋錄取印章;負責收取招生費等事宜。
(二)計劃組負責復核院校招生計劃和調整計劃,統計、監督院校完成招生計劃情況。
(三)系統管理組執行投檔指令,向院校發送考生信息,打印新生錄取名單;管理、維護計算機網絡系統,負責網絡安全。
(四)錄取檢查組負責監督各院校是否按我省有關招生錄取政策、規定進行招生;審核分數線;協調各院校錄取進度和閱檔、退檔工作;對院校錄取新生名單進行核準備案,辦理錄取審批手續。
(五)聯絡組負責同院校的溝通聯系,接待考生及家長的來信來訪等工作。
(六)后勤保障組負責錄取期間的后勤保障工作。
二、錄取原則和辦法
(一)專升本錄取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錄取的原則,按照省教育廳下達的招生計劃和全省統一劃定的專升本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二)招生院校成立由主要負責人和校內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按照向社會公布的招生章程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實施錄取工作。對思想品德考核合格、身體狀況符合院校專業培養要求,投檔成績達到院校投檔線的考生,由院校決定是否錄取,并負責對未被錄取考生的解釋以及其它遺留問題的處理。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監督檢查招生院校執行我省招生政策、招生計劃完成情況,糾正違反國家招生政策和違背錄取規則的行為。
(三)錄取批次。我省今年普通高校專升本招生錄取分兩個批次,第一批次包括服義務兵役提前一批、建檔立卡專項一批、普通一批,第二批次包括服義務兵役提前二批、建檔立卡專項二批、普通二批。
普通高職(??疲W生服義務兵役退役復學人員和普通高職(??疲┊厴I生服義務兵役退役人員可填報服義務兵役批次志愿,也可填報普通批次志愿;符合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畢業生報考條件的考生可填報建檔立卡專項批次志愿,也可填報普通批次志愿。
錄取時,各專業分別劃定服義務兵役提前一批、建檔立卡專項一批、普通一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按照服義務兵役提前一批、建檔立卡專項一批、普通一批的順序錄??;第一批次錄取結束后再分別劃定服義務兵役提前二批、建檔立卡專項二批、普通二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按照服義務兵役提前二批、建檔立卡專項二批、普通二批的順序錄取。錄取時在各專業最低控制分數線上,根據考生成績和志愿,從高到低投檔,由院校擇優錄取。
“專升本”免試生招生計劃由省教育廳單獨下達,工作程序按省教育廳有關規定執行。
普通高職(??疲W生服義務兵役退役復學人員和普通高職(??疲┊厴I生服義務兵役退役人員的專升本錄取,計劃單列,單獨劃線,根據考生成績和所報志愿單獨錄取。
實施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畢業生專項計劃,符合建檔立卡貧困家庭高職(??疲┊厴I生報考條件的考生,其錄取計劃單列,單獨劃線,根據考生成績和所報志愿單獨錄取。
(四)志愿設置。專升本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模式。每批設置 5個平行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設置 1個專業志愿。
根據“考生之間,分數優先;考生志愿,遵循順序”的投檔原則,先分專業將考生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再在各專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按照順序對考生逐個進行投檔;對某考生投檔時,遵循該考生填報的多個平行志愿院校依次檢索判斷,當檢索到該考生填報的某個院校有缺額時,即將該考生檔案投放到該院校。
各專業考生成績排序規則是:
英語專業口語測試合格的考生,按考生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考生文化課成績相同的,再按單科成績依次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單科成績排列順序為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
體育教育、音樂學類(音樂表演、音樂學)、音樂學(師范類)、舞蹈學類(舞蹈學、舞蹈表演、舞蹈編導)、舞蹈學(師范類)、播音與主持藝術、表演專業在劃定的文化課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按考生專業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專業測試成績相同的,再按考生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考生文化課成績相同的,按單科成績依次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排列順序為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
其它專業按考生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考生文化課成績相同的,再按單科成績依次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單科成績排列順序為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
(五)為了嚴格執行國家相關錄取規定,切實維護招生正常秩序,招生部門按考生志愿投檔后,若考生申請退檔,不得轉錄到其它院校。
(六)招生院校錄取時要嚴格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和在此基礎上本校根據辦學條件和專業培養要求制定的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補充要求。補充要求必須合法、合理,有詳細的說明和解釋,并在招生章程中向社會公布。對成績達到錄取要求、身體條件能夠完成所報專業學習、生活能夠自理的殘疾考生,招生院校不能因其殘疾不予錄取。
三、錄取加分
符合以下獎勵加分條件的考生,已在“山西招生考試網”上進行了公示,享受錄取照顧加分。獎勵項目有重復的,取最高項,不作累加。未經公示的考生不享受照顧加分。
(一)在“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數學建模競賽、電子設計競賽、廣告藝術大賽、職業院校技能大賽(高職組)獲得省級一等獎,在總成績中加10分;獲得國家三等獎,在總成績中加15分;獲得國家二等獎,在總成績中加20分(“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除外)。以上賽事學生以團隊參賽,個人須在團隊中排名前五。
(二)在大學生藝術展演活動中(如為集體項目,參賽人數不超5人)獲得省級一等獎,在總成績中加10分;獲得國家二等獎,在總成績中加20分。
(三)在全省大中學生運動會個人競賽項目中進入前三名,在總成績中加10分。在全國大學生運動會個人競賽項目中進入前八名,在總成績中加20分。
四、錄取程序及要求
(一)招生院校使用WebST安全客戶端軟件和“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網上錄取系統-院校子系統(2012版)”軟件,進行遠程錄取。院校登錄服務器所需的信息另發。
按照教育部“密鑰工程”建設要求,所有招生院校必須使用院校密鑰才能進行錄取。各院校要及時與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服務器進行聯機登錄測試,檢查網絡是否暢通;硬件設備是否符合要求;安全客戶端軟件和院校錄取子系統安裝是否正確。如登錄有問題,請與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聯系。
(二)專升本第一批院校8月16日開始錄取,招生院校下載新生錄取信息并進行錄取審核。第二批院校錄取時間另行通知。
(三)閱檔、退檔和審核。招生院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下載考生電子檔案進行審閱,確定預錄取考生和預退檔考生名單,然后提交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審核。未按規定時間要求完成相關環節工作的院校,應及時與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聯系溝通;對不及時溝通、無故拒絕聯系或故意拖延時間的院校,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將根據所發出的考生電子檔案,按有關院校招生計劃數及錄取規則結束錄取。
(四)專升本不另行組織補錄。在各批次院校錄取過程中,由于考生填報志愿不平衡,以及個別考生放棄錄取機會產生的缺額,將及時在“山西招生考試網”上公開征報志愿,并按考生總成績、按征報志愿,從高到低擇優投檔錄取。
對個別公開征報志愿后仍完不成招生計劃的院校,可適當降分,再征報志愿。對無生源的專業,其未完成的招生計劃,在征得招生院校同意后,可調整到報考人數較多的專業。
(五)錄取審核。招生院校將擬錄取考生名單按時提交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經審核確認后形成錄取考生數據庫,并據此打印錄取新生名單,加蓋“山西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專升本錄取專用章”。院校根據錄取新生名單簽發錄取通知書。
(六)考生的檔案均為電子檔案,無紙介質檔案。院校下載考生信息后,自行打印《考生報名信息登記表》(加蓋招生院校印章)和《體檢信息登記表》。被錄取的考生,未經院校同意逾期不報到,視為自動放棄錄取資格。
(七)專升本招生費執行省物價局、省財政廳(晉價行字〔2004〕162號)文件規定,招生費標準為每生30元。各招生院校于9月30日前按規定將招生費直接匯至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在匯款單備注欄內寫明“匯款院校名稱”及“專升本招生費”)。
開 戶 行:太原市工行大營盤支行
賬 號:0502121809026309973
行 號:102161000210
收款單位: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
五、有關要求
各院校要嚴格執行國家招生政策規定,嚴格遵守教育部關于高校招生“30個不得”“八項基本要求”等紀律要求。對違反招生錄取工作紀律者,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要深入實施“陽光工程”,加大信息公開力度,按照《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推進高校招生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教學函〔2013〕9號)要求,進一步擴大信息公開范圍和內容,做到“十公開”, 即招生政策公開、高校招生資格公開、高校招生章程公開、高校招生計劃公開、考生資格公開、錄取程序公開、錄取結果公開、咨詢及申訴渠道公開、重大違規事件及處理結果公開、錄取新生復查結果公開。及時公開有關信息,主動接受考生、學校和社會的監督。